主页 > imtoken最新官网客服 > 全国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全面调研,发改委等11部门出台整改方案

全国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全面调研,发改委等11部门出台整改方案

imtoken最新官网客服 2023-01-18 16:08:09

华夏时报记者王永飞、冉学冬北京报道

9月24日,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的问题》同日,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发布了《关于整顿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 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。

《通知》指出,为有效防范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盲目无序开展带来的风险隐患虚拟货币挖矿排查整治,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,助力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按计划。 ,要求全面审查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,严禁投资建设新项目,加快现有项目有序退出。

其中,“全面审查当地已投产的虚拟货币‘挖矿’项目”、“不以任何名义向虚拟货币‘挖矿’企业供电”、“停止挖矿虚拟货币”;项目提供金融服务”等三项要求有重大影响。

虚拟货币挖矿排查整治
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综合考察

9月24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,会同中宣部、中央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,公安部、公安部等11个部门财政部、人民银行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银保监会、国家能源局于9月3日向各省人民政府印发《通知》,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。 .

《通知》中介绍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是指通过专门的“矿工”计算和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,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,对国民经济和行业发展的贡献度低科技进步带动作用有限,虚拟货币生产和交易带来的风险越来越突出。

虚拟货币挖矿排查整治

按照“严密监控、严防风险、严禁增量、妥善处理库存”的总体思路,充分发挥各地区、各部门合力,做强上下游全产业链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进行监管,严禁新增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,加快现有项目有序退出,促进产业结构优化,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。

“与此前关于打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的文件相比,《通知》的要求更加具体。在实施过程中,一方面,我们将打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,另一方面,要抓好整改进程,积极行动,稳步推进。业内专家向记者介绍。

《通知》指出,要坚持分级负责。建立中央统筹、省统筹、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。中央统筹推进全国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整顿工作;省政府负责区域内的整改工作,市县政府负责落实,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明确。中央部署和省级政府落实方案要求虚拟货币挖矿排查整治,细化落实措施,确保落实到位。

虚拟货币挖矿排查整治

《通知》强调,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、能源、工信、网信、财税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推进“矿”活动整改工作。按照“中央统筹、省统筹、市县落实”的原则,切实推进整顿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。形成监管协同。金融管理部门、网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主体的监测分析和穿透式监管。各地要建立健全举报平台,畅通全社会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的监管渠道。

15大措施齐头并进

针对不同的加密挖矿参与者实施了15项具体整改措施。

虚拟货币挖矿排查整治

对各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是对新在建项目进行梳理调查;加强异常用电监测分析;严禁投资建设新项目;强化新型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能耗双重调控约束;要求各地对已投产的本地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进行全面审核,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列为淘汰行业。 2005﹞40) 相关法规禁止投资;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;加强数据中心企业信用监管;严格限制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企业使用电报和能源;新的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提供包括财政、税收和金融支持在内的九大措施。

其中,要求各地全面评估本地生产经营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的措施备受关注。该办法要求各地建立项目清单,对运营中的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的关联公司、规模、算力、功耗等基础数据进行一一梳理,更新它每周实时动态。全面排查大数据产业园和高新园区是否存在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,准确区分数据中心和虚拟货币“矿场”,确保当地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调查不存在留空。

对于现有的存量项目,需要有序退出。

虚拟货币挖矿排查整治

在退出过程中,严禁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企业自行开发发电厂以任何形式供电。加大行政执法力度,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供电行为。抓紧工作,坚决杜绝发电企业特别是小水电企业在并网前向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供电,通过专线直接供电。畅通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等渠道,严肃查处违法供电行为,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。对发现非法用电的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企业,依法采取停电限电措施。

对仍在运营的现有项目实行差别电价。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,实行“淘汰型”企业电价。涨价标准为0.30元/千瓦时。

《通知》要求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不得参与电力市场;停止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的所有财税支持;根据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,该项目将限期淘汰。 .

值得注意的是,《通知》要求暂停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的金融服务。禁止所有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直接或间接为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企业和项目提供金融服务和各种形式的信贷支持,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。严厉打击以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为名的各类非法集资、非法发行证券。

此次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个部门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和《关于整顿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等11个部门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。 《通知》同时发布,重击可能是国家对所有虚拟货币市场和‘挖矿’参与者的最后警告。”上述业内专家告诉记者。